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文件精神,学院现开展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学院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学院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认真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于6月22日前将电子材料(附件2)通过OA发送至人事处朱素霆处。
联系人:尹庆永,联系电话:69307199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