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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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学院人事制度、人事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制定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和岗位设置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招聘、调动、借调、辞退,续聘、解聘、待聘和退休(含内部退休)、退职等工作。  

四、负责工资福利和退休金的编制、调整和分配。负责办理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五、负责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考试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六、负责教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抽查出勤情况并予通报。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审批探亲假、产假、病事假等,检查、统计出勤情况。  

七、负责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检查,牵头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对教职工进行奖励和惩罚。  

八、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人事、工资等统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出境管理。负责本部门的各项保密工作。  

十、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去世善后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