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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工作方案
日期:2022-01-11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58名,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试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从即日起三天内截止(即2022年1月13日24: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为方便报名材料的统计、分类、审核,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如实准确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第一个高等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资格证)、相关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汇总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所报岗位代码+姓名+研究生毕业学校+研究生专业”,PDF文件不能超过10M),发送至指定邮箱:hnzyjsxy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

学院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自我介绍2分钟,答辩3分钟,试讲5分钟;应聘其他岗位的自我介绍2分钟,试讲8分钟。面试人数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二次面试,以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在学院官网上发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函调或实地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聘用为我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本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1—69307360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306768纪检监察室


附件:1.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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