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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创新子项目终期总结和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18  作者:  浏览量:

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创新子项目终期总结和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23〕16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2020年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终期总结以及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9、2020年度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总结工作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2019、2020年度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开展终期总结工作,请项目执行单位认真总结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以及下一步执行计划等。若申请继续执行,则制定详细的下一期执行计划。请项目执行单位于6月25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终期总结报告提交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材料通过OA发送至人事处朱素霆处。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的项目,如有需要可继续执行三年,未通过评审或未按时提交项目总结的项目不再执行。

二、关于已获批的其他年度地方创新子项目年度总结工作

项目执行单位需要对已获批的其他年度地方创新子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并于12月7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材料通过OA发送至人事处朱素霆处。

三、关于2023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的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地方合作项目内涵式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项目制”实施力度,逐年减少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选派名额。2024年全面实施项目制,地方合作项目不再接受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的申请。请各单位提前筹划,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设计好项目。请于7月1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申请书等材料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人事处朱素霆处。

项目申报相关事宜详见《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4)。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立足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结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项目设计,落实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联系人:尹庆永,联系电话:69307199

 

人事处        

2023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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