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教办外【2019】20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落实。具体推荐程序如下: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推荐;
2、请于4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A318办公室。
附件: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