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学院两名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人事处获悉后及时通知有关个人,按照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要求,积极准备所在部门的证明、个人病历、证人证言等相关材料。并及时组织学院工伤认定小组进行核实、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最短时间内上报了河南省人社厅工伤处。
目前,省人社厅已下发两名职工工伤决定书,备案工作也已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手续正在办理中。
(供稿:路明兰审稿: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