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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工作
日期:2016-10-19  作者:  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611号)精神,我院为338名退休人员上调了基本养老金。

根据规定,此次养老金调整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倾斜三部分。

定额调整:为201512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20161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3.5%计算增加。2015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特殊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高龄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基本养老金。截至201512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撰稿人:江海审稿人: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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