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人社厅印发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人事处积极做好我院量化计分办法的修订工作。
今年,上级职称文件对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进行了修订,并对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进行了分类和调整。我院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最新要求,基于“创新评价机制、科学分类评审、完善评价标准、突出实际贡献”的基本原则和学院原量化计分办法,对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的业绩计分细则进行统一调整,并将高级职称的业绩条件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及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三种类型分别制定计分细则。
在职称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经过职称工作小组人员的多次讨论,学院量化计分文件修订的初步意见已基本形成。目前,职称工作小组正按照修订意见,加班加点对量计分办法进行修订,争取早日完成此项工作,为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撰稿人:赵 洁 审稿人:李玉峰)